各位校友:
为做好学校校史陈列展的布置工作,现面向广大校友征集一批反映我校办学历程和发展成就的实物、图片、文献和音像等资料。征集办法如下:
(一)学校重要活动、重要工作、重要事件、重要人物来访等相关资料;
(二)学校师生参加国内外重大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获得的奖状、证书、奖品等;
(三)体现学校优良传统和校风学风的教案、教材、教具、讲义、仪器、模型、试卷、作业、实验实习报告、图片及其他学习工作用品等;
(四)学校有代表性的校标、校徽、纪念章、入学通知书、学生证、毕业文凭、工作证、票据、画册等实物;
(五)反映校园风貌的历史照片,早期的校庆、系庆资料等;
(一)自愿捐赠:捐赠方自愿将所收藏物品捐赠我校,对于捐赠的实物资料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逐一登记、统一管理。
(二)原件复制:对无法捐赠原件的珍贵资料、实物,经所有者同意,可由学校采取复制、翻拍、扫描等方式进行留存,原物归还所有者。
(一)征集年限:本次征集为学校各时期,以2016年之前的实物和图片为主。
(三)提供实物资料时,请尽可能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文物名称、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使用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。
(一)此次征集到的实物和资料的使用权归学校所有,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,并根据实际状况,结合校史展陈需要,对适合的捐赠物进行展览展示。
(二)此次征集为无偿捐赠形式。凡捐赠的校史资料具有较高价值的,学校档案与校史馆将在校史展陈开放后统一颁发收藏证书。
(三)请各单位发动师生、校友和离退休同志广泛参与。
(四)移交办法:一经确认可以收藏的物品及资料,提供者可采取邮寄、邮件和直接到馆移交等方式移交档案与校史馆。
(五)联系方式:档案与校史馆鲁老师,0731—88821073(邮箱:archives@hnu.edu.c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