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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聘 2021 届校友年级理事、常务理事的通知

发布于:2021年05月13日 作者:湖南大学校友总会 来源:湖南大学校友总会 点击:[]


关于选聘 2021 届校友年级理事、常务理事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校友联络与服务工作,密切母校与校友之间的联系与沟通,全面推进校友工作,促进学校和校友事业的共同发展,经研究,决定从2021届全体毕业生中选聘校友年级理事、常务理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推荐条件

(一)校友年级理事条件

1.爱校荣校,关注母校发展,志愿服务校友,热心校友工作,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;

2.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,群众基础好,凝聚力强,在毕业生中具有良好的影响力和号召力;

3.毕业去向具备联络本班同学和校方相应部门的便利条件;

4.本人有为校友和母校的联络服务的意愿;

5.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优先。

(二)校友年级常务理事条件:

1.符合年级理事条件;

2.综合协调能力强,本人有主动联络本届校友年级理事并为校友和母校服务的意愿;

3.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。

二、理事权利与义务

1)权利

1.优先通过校友总会和当地校友会了解学校和校友的最新信息;

2.优先参加校友总会和当地校友会举办的交流、联谊活动;

3.优先获赠校友总会有关校友刊物和资料;

4.优先获得地方校友会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资格。

2)义务

1.紧密联系本年级专业、班级校友,组织和协助开展本年级专业、班级校友的各种交流、联谊活动;

2.协助学校、学院健全、更新本专业、班级校友信息并及时反馈;

3.促进母校与校友之间的沟通与联系,积极宣传母校的发展成就和发展状况,扩大母校的社会影响力;向校友总会提供校友动态信息,宣传优秀校友和校友企业事迹;

4.协同各行业校友为母校毕业生提供就业、合作与发展支持,共同促进母校和校友自身事业发展;

5.主动联系当地校友会,积极参加当地校友会活动,在尚未建立校友会的地区,积极参与校友会的筹建工作;

6.保持与校友总会、当地校友会、学院校友分会的经常性联系,工作单位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要及时反馈,因故不能继续此项工作,需向校友总会推荐同专业年级校友接任;

7.在校庆、院庆、重要校友活动及本专业年级校友返校活动期间,负责联络所在专业、班级校友,协助征集有关资料;

8.做好校友信息的保密工作。

三、推荐办法

1.年级理事:本科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,每班1人;研究生毕业生以专业或学科为单位,每专业或学科1人。学院可视情况适当调整推荐人数。

2.年级常务理事:各学院在本院推荐的年级理事人选中推荐本科和研究生各1人担任常务理事。

四、选聘程序

1.学院推荐。由各学院组织推荐工作,可采取学生自荐、班级推荐、学院推荐相结合等方式进行。

各学院组织被推荐的年级理事和常务理事填写《湖南大学2021届校友年级理事推荐表》(见附件1)、《湖南大学2021届校友年级理事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并由学院校友工作和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5月20日11:30前将附件1、2:

1)本科生纸质档报送学生工作部管理办(天马2-3-125室),电子档发至学工部付亚宾老师办公自动化。

2)硕、博生纸质档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综合办(研究生楼D402),电子档发至研工部龚诗漫老师办公自动化。

请学院校友工作联系人和获得推荐资格的理事加入 “2021 届校友年级理事工作群”。

(扫码进群:2021届校友年级理事工作群)

2.名单审核。由校友工作办公室、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发展联络处、校团委等部门共同审核确认。

3.名单公布。

五、理事聘任

具体时间、地点及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学生工作部:付亚宾,0731-88822750;

研究生工作部:龚诗漫,0731-88821350;

校友工作办:曹岩,0731-88823510。

附件1:湖南大学2021届校友年级理事推荐表

附件2:湖南大学2021届校友年级理事推荐学生汇总表



校友工作办公室

党委学生工作部
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
发展联络处

校团委

2021-05-13